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韩燕
“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服务热情、办事效率高,一天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困扰我10个月的难题。”近日,南湖区凤桥镇的徐文才向凤桥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去年10月9日下午,徐文才在葛强承包的某农户家建造房子,该房屋的泥工活是承包给徐文才等几人的。在建造电梯井的电梯门时,徐文才不慎从高处坠落,后及时送医抢救治疗,虽保住性命,但落下了永久性残疾,鉴定为人身保险一级伤残。
在治疗期间,葛强已垫付医药费30余万元,但在后续治疗和赔偿方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今年8月初,徐文才及其家属到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事。
各执己见陷入僵局
在接到徐文才的申请后,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葛强和另外几位包工进行走访和调查,并做了询问笔录,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
8月9日,调委会组织双方到场调解。
徐文才及其家属认为,自己与几位包工和葛强存在承包关系,自己又是在做工时受伤的,赔偿费用理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而葛强却认为,目前针对医药费已支付了30余万元,要是他一直治疗,自己岂不是要承担一辈子?何况自己也为所有包工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但徐文才家属表示,徐文才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现在受伤瘫痪,不仅没有收入来源,还要他人照顾,家里生活都成困难,何况目前还需要长期就医,保险赔偿还在走流程,远水救不了近火,承包方必须现在就拿出钱来赔偿。由于双方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老娘舅要求双方中午先回去用餐,冷静思考一下,下午再来继续调解。
悉心调解终止纷争
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下午的调解中,老娘舅多次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
“承包方在你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医,支付了住院的全部费用,能看出是怀着诚意积极主动去解决问题的,你能否退一步,也为对方想想?”
“毕竟他受伤是事实,鉴定结果出来得晚,以后等保险获赔金额确定后,保险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多出的部分可退回承包方;目前他还要解决生活问题,你们承包方能不能再想想办法?”
老娘舅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本着互让互谅、换位思考的原则,最终就徐文才包工受伤事宜拟定多个赔偿方案。傍晚时分,最终确定了双方都同意的调解方案,葛强当场预支20万元给徐文才,后续金额待保险金赔偿下来后再在规定日期内支付,这场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人身损害纠纷的赔偿金计算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这类纠纷化解的核心所在,因看法不同、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存在争议。面对这种调解案件,需依靠法律法规、因案制宜,求同调异,通过多种调解方法磨合双方争议点,最终促使合理合法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