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周祎欣
8月25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房地产新举措21条,其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等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也有不少市民针对政策细节提出了疑问。为了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新政策,记者将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请相关人士解答。
@阿欢:《措施》实施后,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是否变化?
房产灵灵灵:没有变化。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15倍,即缴存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得低于26667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
@英子:《措施》实施后,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有变化?
房产灵灵灵:是的。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2023年8月25日(含)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20万元;非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8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6万元。
@半生年华:《措施》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品质提升贷款额度是否有变化?
房产灵灵灵:是的。符合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家庭在2023年8月25日(含)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人。
@小叶:《措施》实施后,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是否有变化?
房产灵灵灵:是的。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在2023年8月25日(含)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本市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调整为25万元/人。非本市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