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曹 颖
本报讯 “嘭”一声!一袋装有龙虾壳和鸭头残渣、足足两斤重的垃圾从天而降,不幸砸中了楼下停放着的汽车……这惊险的一幕发生在7月底的一个清晨。
家住南湖区南湖街道的黄女士,早晨出门取车时,意外发现自己的爱车顶部多出了一袋垃圾和一道五厘米长的玻璃裂缝,心里估摸着损失价值约一万元,她怒火中烧,立马报警。
南湖派出所接警后,办案民警李慧对小区监控一帧帧回放,突然画面中一个小白点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白点是从17楼连廊一瞬间落下的,可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高空抛物。”
可监控没有拍到人脸,如何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就在警方对这袋垃圾进行技术鉴定时,一条重要线索浮出了水面:在这堆食物残渣中,藏着一张某龙虾品牌店的外卖封口标签。
民警立即走访了附近的这家龙虾店,果不其然,一条外卖订单信息显示该小区的王某曾下过一笔龙虾订单。至此,王某的身份被彻底揭开,就是17楼的某位住户。在证据面前王某交代,其岳父周某就是此次高空抛物的人。
“喂野猫吃的,想都没想我就扔下去了,以后不会这么做了。”在审讯室里,周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危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于高空抛物,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只要查明行为,就算没有砸伤人,但具有较大危害性,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