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杜某某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期:07-05
N市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3日,嘉兴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塘汇街道执法人员先后对嘉兴经开区中安市场内的嘉兴中安金属五金市场某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建材经营部)、塘汇某装饰材料经营部(以下简称材料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两个经营部内均违规存放大量松香水、稀释剂、油漆、酒精等易燃危险化学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嘉兴经开区应急管理局遂将案件移送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
二、违法事实
经调查,2023年6月以来, 建材经营部经营者吴某某、 材料经营部经营者杜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分别在中安市场21幢1209室、1202室内储存松香水、稀释剂、油漆、酒精等易燃危险化学品;其行为尚未造成后果,属情节较轻情形。
三、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6月15日、6月17日,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依法分别对吴某某、杜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