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性。
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部署。为此,南湖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源头“长牙齿”。
南湖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耕地功能恢复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耕地保护有章可循。同时,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田长制”、“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每一片耕地都有对应的监护人。
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是实行党政同责的基础前提。目前,全区已确定区级田长4人、镇(街道)级田长20人、村级田长51人,区委区政府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社区)层层签订62份耕地保护责任书,逐步形成“党政同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管理新格局。
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随着一揽子硬措施的推出,南湖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4.75万亩、产量2.012亿斤,2020-2021年连续荣获全省“产粮大县”,连续4年获评嘉兴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