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讯员 秀 舟
为刷礼物盗窃工地钢筋的老张,为挣钱共同参与盗窃的小李,为面子和“白赚”3000元替人顶罪的小许,最近都被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刑。他们漠视法律,干下自认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最终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各怀鬼胎,三人“结盟”
老张是某工地上的一名水电工,因为迷上了抖音给主播刷礼物,但身上没有钱,就动起了偷盗工地上钢筋的念头。一天,老张联系了一个叫小李的收废品的人,伙同其先后两次将工地上的6捆钢筋盗走,卖了32000元(经鉴定,被盗钢筋共计价值59640元)。
后来,公司发现工地上的钢筋被盗并报了警。老张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找到了同在工地上干活的徒弟小许,以金钱为诱惑,并谎称只要行政拘留几天就能放出来,让小许为自己顶罪,到公安机关投案。
小许一来是顾及老张是自己的师傅,二来觉得事情并不严重,最多拘留15天也不会留案底,再说老张向其承诺拘留期间工资照发,出来还会给他补偿,就收了钱把事情揽了下来。随后,他便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在公安机关两次讯问中都“交代”自己偷了工地6捆钢筋的“事实”。
“小事”不小,三人都被判刑
被公安机关两次讯问后,小许逐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感到后怕的他又找到公安机关,将自己替老张“顶包”的事情交代清楚。老张得知事情败露,也到公安机关主动接受调查。
事后,老张和小李将涉案钢筋赎回并归还给被害公司,被害公司对老张的行为表示谅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小许退回了所收的“顶包”好处费3000元。
秀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964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以贿买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妨害正常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小许明知他人系犯罪之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小李明知他人盗窃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最终,法院判处老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小许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判处小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这起案子中,3个被告的法律观念淡薄,令人惋惜。”秀洲法院法官表示,不管是心存侥幸偷窃的老张,为赚钱“助力”的小李,还是帮师傅“顶罪”的小许,他们都认为是小事,但其实已经触犯法律,必定会受到法律惩处。法官表示,法律是神圣的,每个公民都应该敬畏法律,自觉遵纪守法。一旦触犯法律,一定要端正态度,积极寻求处理结果,任何挖空心思想着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