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俞强美 沈君君
为进一步强化租赁企业(“厂中厂”“园中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日前,平湖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平湖各镇(街道)驻点专员广泛张贴《嘉兴市租赁企业(“厂中厂”“园中园”)消防安全十条严管措施公告》。
驻点专员深入辖区“厂中厂”“园中园”等场所,将关于嘉兴市租赁企业消防安全十条严管措施的公告张贴于宣传栏、走廊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醒目位置,提醒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共张贴《公告》300余份,下一步,平湖消防将继续加大《公告》的宣传张贴力度,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