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范依蔚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工程渣土处置领域监管和执法等行为,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成立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开展为期5个月的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建筑垃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属地负责、产消平衡、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工程渣土综合治理机制,促进城乡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完善机制联动多方宣传
重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不久前,执法队员在巡查时,查获了嘉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两起随意运输并倾倒建筑垃圾的案件。针对这两起案件,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交通运输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强化合法经营意识;规范运输行为,不得随意运输、倾倒建筑垃圾;增强安全意识,不得超限超载超范围经营。
据了解,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局完善四级管理机制,健全组织保障,紧紧围绕局、街道两级主体责任,中队执法协同,同时联动村社、物业日常监管,建立起四级管理机制,形成“综合协调、督导考核、信息收集、劝导纠违、强化执法”的管理模式。
同时,该局齐抓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治理氛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运输单位、在建工地,采取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讲究提早发现提前介入,抓牢源头管控。”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易产生建筑垃圾的在建工地、装修中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运输企业等时常巡查加强联系,同时帮助其联系正规倾倒点,做到早期介入、做好宣传、疏堵结合,督促其规范有序处置建筑垃圾。
提前审批联动多方巡查
重建筑垃圾运输监管
据介绍,对于渣土非法倾倒现象,该局其实早就有了行动。去年6月,平湖市渣土非法倾倒一体化执法协作平台正式上线。去年8月10日,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曹桥中队办结了自平台上线以来平湖首例系统触发、市局交办、乡镇办理的建筑垃圾领域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件。在平台触发在册车辆偏移路线预警后,曹桥中队通过电话约谈、调取监控、实地勘查走访证实其违法行为,最终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实现渣土非法倾倒高效管理和数据化、规范化处置的成果体现。
据了解,该局做好现场勘查,积极配合审批。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工作,中队积极开展现场勘查,主要对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雾喷系统使用、裸土覆盖、进出车辆清洗、工地便道有无硬化等做好勘查,对清运路线、出土回土地点进行核实。同时,抓好多点巡查,控好运输环节。当湖中队采取“设卡+定岗+巡查”三位一体执法巡查方式,针对辖区内边界交叉地带和林间、荒地、断头路、征收区域等隐蔽地带以及违法行为高发区域等进行梳理,加强巡视巡查力度。同时,联动村社、物业等在管辖区域开展常规巡查,对装修户及相关建筑垃圾转运点重点巡查,防止发生偷倒或不规范倾倒行为。
此外,用好数字赋能,释放平台能量。通过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全面聚焦建筑垃圾产生、存放、运输、处置等环节,基本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通过数字平台为监管赋能、为处置提质、为治理增效。
联合执法联动专项整治
重建筑垃圾立案查处
3月8日22时05分,广陈中队队员夜巡至春风江南里(三期)段时,发现有疑似外地渣土车辆进入,随即启动渣土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联系派出所、交警、生态环保部门联合现场处置,成功截获7辆渣土运输车辆(其中6辆满车、1辆空车)与1台挖掘机,该挖掘机正在春风江南里(三期)工地现场卸土,执法队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生态环保部门现场先行登记保存渣土满车6辆,综合执法部门现场先行登记保存空车1辆。案件目前已移交相关部门。据悉,这是专项行动中的其中一例查处案件。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联动部门,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机制、执法、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保障,将建筑垃圾的源头、清运、处置等各环节有机链接,实现部门联动、治理衔接、有机处置,并且做到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监管。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对沿途丢弃,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为了使专项行动有威慑力,坚决开展立案查处,限期查纠整改,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修订)》《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