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酒驾却不承认 又是“隔夜酒”惹的祸
日期:03-24
N通讯员 宋洋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你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酒醒自然没事,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
3月10日,家住海宁马桥的杨某驾车来到海宁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咨询并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在为其办理业务时,从他身上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当他办理完业务走出办事大厅准备驾驶轿车离开时,工作人员连忙制止了他。
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杨某已经涉嫌酒后驾驶。杨某大呼冤枉,称自己并没有喝酒,还表示当天起了个早就是为了来派出所办理业务,而且哪有自己喝了酒还来派出所“自首”的。
“昨天呢?你昨天喝酒了吗?”交警的这句话让杨某愣住了。“昨晚确实是喝了一点,睡了一觉么醒了呀。”原来,杨某前一晚和朋友吃夜宵时喝了不少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了的他就驾车来到马桥派出所办事。
经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最终,海宁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认定的标准是看含量,不是看时间。所以,判断驾驶人是否构成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