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雷霆出击 拘传被执行人14人
日期:03-13
N晚报记者 钱姬霞 通讯员 童 法
本报讯 日前,桐乡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兵分三路,在清晨4点30分雷霆出击,奔赴桐乡各镇(街道)开展执行行动。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当天6人履行完毕、6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4人中罚款6人,罚款金额1万余元,扣押车辆3辆,执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现场一:关某与程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程某需支付关某货款13万余元,因程某未自觉履行,关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当天清晨5点左右,执行干警来到程某位于崇福镇某小区的住处,在小区门口发现了程某名下的两辆汽车,当场将车辆扣押并将程某拘传至法院。程某因拒不履行被罚款2000元,法院将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司法拍卖。
现场二:姚某是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通知送达后,姚某本应向法院申报财产,但其一直未申报财产,也未在法院责令交车后交付名下车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姚某家中都未找到姚某。当天清晨5点左右,执行干警在姚某家中耐心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姚某仍拒不履行。姚某的家属在一旁听到“拘留”“判刑”等后果后,表示愿代为缴纳欠款。两小时后,姚某家属将剩余欠款3万余元交至法院,该案执行完毕。因姚某前期拒不申报财产等行为,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
现场三:张某夫妇两人去年经营个体服装加工,因经营不善,拖欠杨某等21名工人工资合计17万余元。杨某等人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夫妇仍未按约履行,杨某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当日清晨6点,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位于乌镇南王村的租房,将还在睡觉的张某叫醒。最终,张某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剩余部分与杨某等人达成和解,法院对张某拒不履行的行为罚款2000元。
现场四:某经营部与被告庄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庄某拖欠货款84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后,庄某未按期履行,某经营部遂申请强制执行。在之前的执行中,庄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双方达成和解,但在和解后,庄某“老毛病”又犯了,迟迟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催促,庄某也只是零零散散地支付一些。当天早上7点,执行干警来到庄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庄某最终认识到拒不履行的错误,将剩余的4万余元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