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李丹华
本报讯 日前,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湖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南湖区纺工路的一个项目施工现场围挡没有设置到位,没有使用喷淋设施,存在未能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于是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在面对面告知施工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后,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将施工现场硬质密闭围挡设置完整。随后,执法人员在“浙政钉”掌上执法输入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行政行为码”),并及时推送给了当事人。
“只要扫一扫这个‘码’,执法全流程的相关信息一目了然。”南湖中队队长顾宏介绍,行政当事人留存二维码后,可实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缴纳罚款等。一次不用跑,当事人即可实时掌握案件进展动态,了解处罚信息,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动态全有。
“行政行为码”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生成的不可篡改的监管代码,可以说是一个“身份证”。每一个“行政行为码”包含27位数字,覆盖全省4700余个执法主体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应用类型,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码。因此,它就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监管的唯一标识,可实现行政行为一码全览。
从2月1日起,南湖区全面推行使用“行政行为码”,截至目前,共分批次开展基层执法队员专项培训2次,受培训人员达150人次,同时以查促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均赋码运行,共自动生成“行政行为码”14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