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钱姬霞 漫画 李泽峰
构建农村建房监管机制,保民生促发展
●市政协委员 马 蕾
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各地乡村纷纷开展农村房屋统一规划建设,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
马蕾是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她说去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要求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我市的统计数据来看,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486件,其中2019年48件,2020年103件,2021年162件,2022年173件,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马蕾从近年来涌入法院的相关案件中发现,引发纠纷的主要问题包括施工队伍力量薄弱、存在监管盲区、施工标准约定不明以及施工流程欠规范等。
关于构建农村建房监管机制,保民生促发展,马蕾提出了以下建议:一要明确农村建房监管部门,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明晰的责任链,同时完善监管内容,建议监管部门设置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施工主体的监管,遏制挂靠施工等现象,还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格设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程序;二要完善合同内容,建议监管部门制定示范文本,提高农村建房施工合同内容规范性、完整性、可操作性,镇级或村级组织在代表村民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严格遵照示范文本执行,并加强对工期、工程款支付、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等内容的审查把关;三要加强质量管控,针对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村建房工程,镇级或村级组织应引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全程专业把关;四要严查违法行为,对于农村建房中挂靠施工、未按图施工、降低质量等级、未开展验收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预防、制止、惩处协调机制,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方面排摸、全流程管理,确保农民居住环境的安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及诚信社会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