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此承担了法律责任
N晚报记者 钱姬霞 通讯员 童 法
随着短视频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发视频的方式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言论应当谨言慎行。近日,桐乡就有人因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侮辱他人的视频而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2022年3月,陈某因不满丈夫经常与李某打麻将,就拍摄李某的汽车公开发布在抖音上,并用“女牌友的车”“渣女”等标题遮挡车牌,同时在评论区发布李某“出轨做小三”等污蔑性言论。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评论称李某“小三”“无风不起浪”等,对李某名誉造成了极大伤害。
愤怒的李某对陈某在抖音上发布视频侮辱诽谤自己的事实进行了公证,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桐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视频及评论,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法院认为,陈某在公共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并作上述侮辱、贬损性的言论,导致网友对李某作出负面评论,使李某的社会客观评价受到了影响,对其精神也造成一定程度损害,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并承担案件公证费用;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本人抖音号上发布道歉声明,向李某赔礼道歉。目前,判决已生效。
【看案学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民行为需遵循文明、友善原则,倡导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此种倡导亦涵盖网络世界。在网络社交平台中,信息发布和传播更加便捷快速,公民应更加自觉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的言行。
本案中,陈某在抖音平台上采用侮辱、贬损言辞攻击李某,对于和谐网络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不言而喻,故而对在网络环境里不加约束随意攻击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行,有必要进行司法规制,以清朗社会风气,倡导文明传统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