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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3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乐高小鸭

日期:02-14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7版:成长文苑       上一篇    下一篇

  N 601班 朱悦鸣

  令我印象最深的玩具里,那便是一只乐高小鸭子。它头上系着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穿着粉色背带裙,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别提有多可爱了。这是我的幼儿园朋友送我的。

  那时,我们要上小学了,我们却没能在同一所小学里。在自由活动时间,我正要去找她玩,忽然发现她在搭这个乐高小鸭。她搭得很认真,仔仔细细看了一次又一次说明书,周围同学们吵吵闹闹,她却全然不理会。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她还在认认真拼乐高。先从头拼起,再拼身子。此时另一个同学小陈来了,问她:“你不是最讨厌搞这些麻烦的东西吗?今天怎么在搭啊?”她头也没抬一下,说:“送我朋友的。”听到这,我的心里酸溜溜的,好似吃了一百个柠檬,心想,送谁呢?她能有我对你好吗?想到这,我气呼呼地走了。

  第二天下课,我正要将小本子放进抽屉里,这时我发现抽屉里有个乐高小鸭,这不就是她昨天搭的吗?我瞪大了眼睛,朝她那看去,她朝着我笑了笑。

  那是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我的吃鸡生活

  N 601班 王哲希

  古人云:“条条大路通罗马。”本人云:“种种方法享鸡味。”鸡已经成为中国人吃饭的绝配。据某度调查,中国人每天要吃掉2,704万只鸡。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并为此着迷。

  我吃的第一种鸡,就是由外国传入中国的香辣炸鸡和奥尔良烤翅,这两种鸡的美味各有千秋,但都令我着迷。

  首先说说香辣炸鸡。它的皮如同那干脆面一样万分酥脆,而且那层泛着金黄色的皮香滑可口,里面的肉也是鲜嫩无比。比我吃过的仅仅活了三个月的小羊还嫩。咬上一口,嘴里的鸡皮和鸡肉搭配起来十分完美。皮咬起来脆脆的,让人吃了一口后还回味不已。

  再说奥尔良烤翅。它的皮虽然不脆,但烤得外酥里嫩。那令人怀念的奥尔良味会在一瞬间喷涌到你的嘴里,在你的嘴里如小鹿乱撞,一时唤醒多少味觉……这滋味用山珍海味也无法形容,感觉人生圆满了。

  鸡肉,让我难以割舍,自然在我的生活占据了重要位置。早晨,奶奶煮的面条上,搭配一个富有嚼劲的鸡腿,那这一天我都会元气满满。中午,学校食堂来个咖啡鸡块,那整个下午必定听课会不神游,作业有质量。如果晚上再端出一盆色泽黑亮的可乐鸡翅,那这天结束的句号就会画得特别圆。

  我爱吃鸡。

  

  我的心爱之物

  N 601班 韩朵儿

  我有一块米白色的电子手表,它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块电子手表,我戴着它去游泳,戴着它去上学,戴着它去上课。表带从米白色变成了土黄色,可是我依然每天戴着它,我到哪里它就到哪里。

  有一次我戴着它去游泳。游泳馆里没有我认识的人,只有这块手表与我做伴。我用它看时间,让我游泳时间不会过久;我用它计时,看看我游一圈所用的时间。但是就在那天,手表莫名其妙地丢了,我在游泳馆里面找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没找到,我只好失落地回了家。

  回到了家中,我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妈妈,第二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整理好游泳的物品,理着理着我摸到了一块手表,拿出来一看,这不是我弄丢了的电子手表吗!怎么会在这儿!原来手表一直待在小背包里,我赶紧拿出手表戴在手腕上,生怕把它再弄丢了。

  这块手表陪我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成了我最爱之物。

  

  童年的风筝

  N 601班 王沈喆

  又是一个春天,我散步在田埂上,望着满天的风筝,回忆起自己儿时放风筝的快乐时光。

  放风筝得先做风筝。我把竹子削成又细又长的条,且要有韧性,并用一只手压住一端,另一只手拎起另一端,如果不断还能弹起来,那就成了。然后用细绳把固定成十字的竹条缠紧,这就是风筝的“主心骨”了。最后,用报纸折成一个棱形,包裹好“主心骨”就可以了。这样,一只简易耐用的风筝便制作完成了。

  接下来就看放风筝的本领啦!我拿着做好的风筝与小伙伴们比赛谁放得高。“三、二、一,开始!”我们一个个拼命地往前奔去,一股阻力扑面而来——起风了!“呼呼”,风擦着我们的耳朵,偷偷地从一边溜到了风筝底下,风筝离地面越来越远。停,大家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风筝扶摇直上,在空中开始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激战。“看我一个筋斗云!”“吃我一枪!”一串串话语从我们的嘴巴里吐出来,虽然不是真正开战,但是多了我们的小嘴巴“叽里咕噜”的配音,仿佛天空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剑拔弩张的古战场。

  风筝如同童年池中的一粒石子,激起我心中的层层浪花;风筝如同一块诱人的糖果,给我的童年生活增添了几丝甜蜜;风筝如同一朵快乐悠闲的云,永远飘荡在我的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