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环境之“善”促营商环境之“优”
日期:05-16
本报记者 程 静
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目标是以安全环境之“善”促营商环境之“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柯文接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专访时,详细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硬措施、“双减双提”执法新方式以及主动化解企业难题“三前移”新方法。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此,市应急管理局今年出台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硬措施》。柯文表示,“双十条”硬措施包含正面清单十条和负面清单十条。正面清单十条明确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彰显处罚执行温度、提升行政检查质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培训考试改革、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等必须为的便企措施;负面清单十条明确严禁无计划执法、严禁走过场执法、严禁随意性执法、严禁“一刀切”执法、严禁变相检查、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严禁违规审批、严禁以权谋私、严禁作风漂浮散漫、严禁干扰正常生产等不能为的严禁措施,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涉企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今年,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执法方式,以“双减双提”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柯文介绍,“双减”一是减入企频次,对市、县两级执法计划进行统筹,做到检查对象不重复,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落实“入企码”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台账,纳入计划的企业一年内原则上只接受1次日常检查执法,推行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下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