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打造乡村振兴强劲“引擎”
日期:10-30
程友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2024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优化顶层设计、创新发展模式、整合要素资源”的原则,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速提质。
优化顶层设计,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机制建设。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强村富民的有效抓手,强化市级谋划,县、乡、村三级抓办的责任机制,优化顶层设计,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和造血功能。一是市级抓谋划。从市级层面出发,聚焦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痛点堵点”开展情况调研,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对症开药”,推动县级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九江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倍增”行动,2023年上半年,128个强村经营性收入均超50万元、266个弱村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二是县级抓统筹。结合本县实际和县域特点,统筹特色优势资源,探索推行由县委主导、镇村参与的“党建+产业联盟”模式,打造联盟区域内的优势产业全链条体系,扶持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九江打造了湖口县豆文化、永修县稻虾养殖产业联盟等7个县域产业联盟品牌。三是镇级抓推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镇村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按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性为各村解难题、破瓶颈。四是村级抓落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执行力,支持村集体组织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以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收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资源资产型”发展模式,加强对农村资源和资产的清查,充分盘活林地、果园、水面、“四荒地”等资源,或利用厂房、大棚、养殖场等固定资产,通过发包、出让、租赁、入股等经营形式促进村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变“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探索“产业发展型”发展模式,鼓励以村集体为单位创建产业合作组织,将村民有序组织起来,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形式,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探索“联村抱团”发展模式。按照“产业相连、资源相融、发展互促”原则,引导各村打破地域限制,发掘各自优势资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目前,九江各地已成立强村公司65家,纳入了336个村,有63家强村公司已产生效益并分红到村。
整合要素资源,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素支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素保障是基础和前提。一是要推动资本注入流通。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银行机构评级授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利率优惠,持续构建多元化、广覆盖的金融服务网络。同时,积极探索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化资本投入村产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二是要促进资源活化利用。要全面摸清农村拥有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文化资源、生态资源、人力资源等“底数”,立足乡村自然资源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与区域资源禀赋契合的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本地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三是要完善人才支持工作。坚持“内培外引”,积极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和后备力量,切实培养一批“土专家”“田教授”。通过更有力度的招引政策,吸引在外优秀人才资源回流,建设一支懂市场、懂技术、懂经营的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