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下乡认真落实民族宗教领域“三举措”,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成果,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洪下乡建立乡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事务网络,明确乡级宗教专职人员和村级宗教工作信息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村级评价考核,每月同综治工作一同调度部署。制定民族宗教领域理论学习计划,明确班子成员每年通过党委(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宗教工作相关理论、方针、政策等不得少于四次;加强对宗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宗教事务管理能力。
同时,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对现有登记在册的宗教场所定期开展巡查走访,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场所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张绪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