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户公租房承租户被依法行政处理
日期:06-21
本报讯(胡英鹏 记者包四华)为着力解决公租房拖欠租金问题,严厉打击老赖行为,日前,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累计欠缴6个月以上且拒不缴租的18户承租户,作出行政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送达承租户。其中怡居苑6户、怡芳苑6户、怡和苑1户、怡濂苑5户。
据了解,自2023年11月10日,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开展公租房租金追缴行动以来,已有184户在住承租户主动缴纳欠缴租金,追缴行动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但仍有少数在住承租户,经房管所联合物业多次催缴无果,且在下达律师函后,仍拒不缴纳租金,针对该种情况,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近日,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第一批20户拒不缴租的“老赖”承租户,下达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其中2户主动缴清欠缴租金等费用。5月29日,对第一批其余的18户承租户,下达《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如不服处理决定,承租户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承租户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