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建设需要,需征收金鸡坡街道姬公庵村复建址南侧土地(东至姬公庵鸦雀垄坡坎、南至石化纬零路、西至浔阳区福利院、北至姬公庵复建址小区),在土地范围内所有坟墓,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一律迁至大王庙村骨灰堂或游岭村骨灰堂存放,逾期按照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0792-8612528 王强(姬公庵村) 特此公告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姬公庵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因城市建设需要,需征收金鸡坡街道姬公庵村复建址南侧土地(东至姬公庵鸦雀垄坡坎、南至石化纬零路、西至浔阳区福利院、北至姬公庵复建址小区),在土地范围内所有坟墓,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一律迁至大王庙村骨灰堂或游岭村骨灰堂存放,逾期按照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0792-8612528 王强(姬公庵村)
特此公告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姬公庵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