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黎明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日期:03-19
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宋黎明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的请求,接受沈承峰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的请求,接受吴望发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的请求,接受董联华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的请求,接受刘瑞平辞去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的请求,并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