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军 记者沈明杰)近年来,我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领域工作。2023年,市财政部门统筹资金467.2万元支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我市支持传统文化集中的乡镇、街道整体性保护,大力推进修水义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升级改造瑞昌市夏畈镇、德安县车桥镇省级非遗传承小镇。湖口豆产业特色小镇、流芳乡新(扩)建豆产业特色加工园区,集中展示湖口豆豉技艺。
同时,我市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增加传承人群和从业者收入,成功申报了九江清真梁义隆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宁红有限责任公司、瑞昌南义竹编工艺厂等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了以传统饮食加工、编织、刻绘、雕塑等为重要内容的非遗产业格局。
我市还因地制宜开展了丰富多彩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进景区、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将其逐渐融入国民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