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助力长江大保护
日期:03-05
(上接一版)“十二五”以来,公司累计投入近30亿元,完成污染防治和提标改造项目160项,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实施废气综合治理,应用先进技术实现有组织废气超洁净排放,采取过硬举措实现无组织废气精准管控,其中芳烃罐区等涉苯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水平达到世界领先。
坚持控源头、提标准、创一流,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强度和总量控制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按照“源头治理、分级管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源头减污、分类施策,确保了外排水合规,实现不让一滴油和超标污水排入长江的目标,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十三五”期间,公司在原油加工总量同比增加50.5%的情况下,污染物总量同比减排71.2%。其中,COD(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减少33.5%、86%、90.3%、40.3%,污水回用率从不足30%提升至62%。废水废气污染物浓度远优于国家排放标准。九江石化斑鸠园水生态景区入选中国石化生态排放景观优秀案例。
严把准入关口 水质稳定向好
我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环境准入、排污监管、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深入贯彻“三新一高”战略要求,全面理解把握新发展理念,避免盲目引进项目情况,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引进。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作为上项目、抓发展的“铁律”,严禁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鄱阳湖周边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化工、造纸、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规要求,决不以降低环保和安全标准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严把绿色高质量发展准入关口,2023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21个。
为守护一江碧水东流去,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九江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管实施方案,需整治的85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820个,整治完成率95.7%;需要整治的重点河湖排污口458个,完成整治279个,整治完成率60.9%,提前完成2023年整治目标任务,在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开展长江生态环保修复驻点跟踪研究,深入实施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3.8%,为“十四五”以来最好,新妙湖断面首次达到Ⅲ类水质,助力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提高了0.8个百分点;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88.1%,同比持平;长江九江段等重点水体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系统用能优化 促进低碳发展
在“双碳”政策背景下,系统用能优化、实现节能减排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九江石化实施能源高效集成,强势推进节能降碳管理,推动企业实现全流程用能优化。大力采用热联合、低温热回收等先进工艺节能技术,广泛采用高能效设备设施,强化过程用能管理,成功开发应用低温余热有机朗肯循环发电技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截至2024年1月底,累计发电超6270万度,实现二氧化碳减排7.5万吨。公司炼油综合能耗由79千克标油/吨降至63.87千克标油/吨,降低19.2%;炼油单位因数能耗从10.66kgoe/t·因数降低至7.63kgoe/t·因数,降低28.4%。
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九江石化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化转型低碳化发展,以绿色低碳助力守护长江生态环境。树牢“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高标准做好水体风险防控、岸线生态保护、提高污水回用率等专项工作,助力长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企业与自然和谐共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