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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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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九江日报

407户公租房即将被收回

日期: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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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胡英鹏 记者包四华)2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正租赁住房的规范运营和使用,该中心将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407户承租户,依职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据悉,从2023年11月10日开始,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正式开展欠缴租金追缴行动,追缴对象为其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承租户,追缴行动将持续到2024年12月。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出台了追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租金追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期间,该中心联合律师事务所、房管所、物业等相关部门,通过邮寄《催缴欠款律师函》、上门催缴、电话通知等方式实施租金追缴,发现有诸多欠缴租金承租户无法联系。于是,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承租户,先由物业核实承租户未使用水电情况,再由房管所邮寄《协助联系函》至承租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最后下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

  根据核查,截至目前,怡居苑有29户承租户、怡芳苑一期有131户承租户、怡芳苑二期有71户承租户、怡和苑一期有5户承租户、怡和苑二期有37户承租户、怡濂苑有56户承租户、怡庐苑一期有73户承租户、怡美苑有5户承租户,共计407户承租户(具体名单详见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官网),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工作人员提醒,如有异议,请承租户于4月5日前与所辖小区房管所联系并足额缴纳欠缴租金,逾期未联系或未补缴租金的,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邀请公证机构对收回房屋现状进行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公证材料保管期限为6个月。收回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纳入摇号分配房源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