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国之大者” 共建“美好家园”
日期:01-27
(上接一版)
紧盯重点抓监督 严惩典型强震慑
市纪委市监委坚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始终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纠突出问题,以追责问责推动履责尽责。
紧盯“关键少数”促履责。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与沿江沿湖地方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政治谈话,推动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责任意识。组织开展2次大规模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17个地区党(工)委和150余个市县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港口航运、水利等部门“一把手”面对面访谈交流,对学习不够及时、效果不够理想、措施不够具体的16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紧盯失职失责强震慑。在前期监督跟进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长江入河排污口、“岸线清理”等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对部分县(市、区)出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约谈相关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0余人。近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33件,立案审查调查50件60人,党纪政务处分5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21人,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紧盯反馈问题督整改。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推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披露的船舶污水直排长江问题,追责问责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在全市港口航运管理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海事、港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港船舶污染交付等制度机制。九江已连续四年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深化贯通促融合 协同联动聚合力
市纪委市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的重要要求,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监督格局。
强化“三级联动”。健全完善“市统筹、县协同、乡配合”工作机制,常态化整合调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比如,市县乡联动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既传导工作压力、严肃指出不足,又讲清努力方向、推动问题整改,现场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00余个,着力补齐工作短板。
推动“三责协同”。持续探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协同的实现路径,以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比如,针对我市“两湖”综合治理重大民生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进度缓慢、历史建筑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启动专项监督并向市委形成专题报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对照、逐项整改,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推动“两湖”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
深化“三方贯通”。健全完善纪委、巡察、审计三方人员深度互补、信息深度互通、整改深度互助工作机制,围绕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启动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创新采取“常规+提级”“常规+专项”等方式对沿江7个县(市、区)工业园区、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庐山西海、八里湖新区、永修县柘林镇等单位开展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120余个,并印发《全市工业园区共性问题的通报》,对整改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监督、整改、治理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