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拓展“科技+”创新资源合作新路径
日期:10-11
本报讯(周永孙 记者陈芳)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充分整合我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首次制定印发《市级“科技+”创新资源合作工作方案》,着力探索“科技+”合作路径,形成科技计划组织管理新模式。
确定“科技+”创新资源合作领域。根据与市气象局开展合作的成功做法,市科技局进一步扩大“科技+”合作领域,与市卫健、农业、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林业等单位系统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多领域开发应用推广的科技研究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创建“科技+”创新资源合作模式。市科技局与合作单位联合设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制定合作流程规定,形成了合作协议、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管理等模板范式。依据合作模式,市科技局指导合作单位制定年度专项的申报指南及通知、申报受理、立项等,合作单位则负责提出科技项目计划,解决安排项目资金,并按有关文件要求负责项目形式审查、立项建议、管理、绩效考评、结题验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
明确“科技+”创新资源合作要求。据了解,我市科技部门严明了科研项目在申报主体资格、实施过程、验收结题、成果运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为创新资源合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平台、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协助,在科研项目评审立项、验收结题等环节中全力参与支持,从而确保项目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