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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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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九江日报

瑞昌“刚柔并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出行

日期: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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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瑞昌讯(王子月)“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不加篷、不乱停!”回荡在瑞昌市大街小巷的温馨提示语音,时刻提醒着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们出行时的注意事项,也是该市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生动写照。

  连日来,瑞昌市接连发布《瑞昌市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出行的倡议书》等通知,通过网络平台转发、入户+固定点宣传、贴海报挂横幅等方式,以线上、线下双渠道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叔叔打扰了,为了保护您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湓城街道组织志愿者队伍在辖区各个路口、小区门口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一一进行文明出行劝导,详细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一盔一带”行动。

  “同志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的,处20元罚款。经过查询记录,您已经是第二次未佩戴头盔,我们再次提醒您要佩戴好头盔,保护自身安全,如有下次,将予以正式处罚。”该市交警提醒教育的话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成就了法与情有机融合的双赢局面,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瑞昌市在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坚持柔性关怀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地各单位依托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载体,开展文明出行劝导系列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以提醒、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才会依法依规处罚,既维持好交通秩序,也体现执法温度。当前,在“市级统筹、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氛围影响下,道路交通秩序持续改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安全出行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