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出租银行卡
男子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日期:07-20
本报讯(潘琳 记者 赵岑雨)如果有陌生人找上你,向你借银行卡,并给予丰厚的报酬,那你可就要小心了!近日,濂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案件。
2022年8月,东北男子马某在某微信群中结识了一名好友,根据微信好友的安排,马某赶来九江。8月11日晚,马某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交给一陌生男子。12日上午,马某被微信好友叫上一辆汽车,与三名陌生男子在车内进行转账操作。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马某为他们提供刷脸帮助,直至12日下午,马某才带着银行卡离开。事后,马某共计获利8000元。经查,马某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接受资金计人民币60余万元,其中40余万元系被电信网络诈骗款。
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濂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潘琳律师办理该案。马某法律意识淡薄,不理解自己为什么涉嫌犯罪。经潘琳律师的详细讲解,马某终于理解其向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转账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该案于7月13日在濂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50名左右的中学生参与旁听。庭审中,潘琳律师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退缴违法所得等角度为马某辩护,并以案释法,告诫旁听的学生,保护个人隐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警惕“帮信”陷阱,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