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霸占”机动车位 交警劝导车主文明“归位”
日期:05-08
本报讯(记者吴金阳)随着中心城区车辆越来越多,停车位紧张成为常态化现象。近日,就有市民向九江日报全媒体平台反映,浔阳区丁官路一带的机动车位长期被电动车、三轮车占用,致使私家车辆无处停放,期待非机动车主们文明停车,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5月4日,记者在丁官路看到,此路段是从西往东的单行线,属于旧城区的繁华路段,附近不仅有联盛广场、江洲农贸市场等,还有外国语小学、外国语中学等多所学校,车辆通行十分缓慢,车流量和道路承载量趋于饱和。记者观察到,丁官路一侧规划了不到20个机动车停车位,原本就十分紧张的停车位,却被一些两轮电动车和三轮电动车“霸占”了几处。而丁官路和附近庾亮南路的人行道上却有许多空余的非机动车位,距离丁官路的机动车停车位仅约5至30米不等,最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仅一路之隔……
记者了解到,顶好停车公司负责此路段的机动车位管理及收费工作。“丁官路一侧是机动车辆的停车位,我们负责现场收费。收费按2小时5元计算,白天封顶按30元/天收取。”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轮车和电动车停放占位的现象一直存在,这些车辆都是门店做生意用的车子,他们为了一己方便就停放在门前的机动车位上,工作人员也劝阻过,但收效甚微!
“这条路原本就狭窄,人流和车流一直都非常多。”路过此处的孙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人流车流十分拥堵,现在路况比以前还是有所改善的。许大爷是附近的老居民,他说:“三轮车和电动车停放在机动车位上,这个现象很早就有,如果禁止他们停放,就得解决这些三轮车就近停放问题,这样才能疏导交通。”
记者为此咨询了交警一大队三中队。该中队负责人回复,中队交警将加大巡逻力度,加强文明劝导,现场要求二轮电动车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位上。如果是黄牌照的三轮车可作为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停放在机动车位上;白牌照的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交警会进行文明劝导,要求车主们规范停放,建议就近停放到老莲花池路段。同时,将和停车收费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公司做好停车管理工作,让车辆文明“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