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瑰婷 记者吴业园)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因收入超标、面积超标等原因,日前,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34户住房保障对象相应住房保障资格。 经相关部门核查,怡和苑二期、怡庐苑二期、怡溪苑三期共有34户住房保障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等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关于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本报讯(文瑰婷 记者吴业园)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因收入超标、面积超标等原因,日前,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34户住房保障对象相应住房保障资格。
经相关部门核查,怡和苑二期、怡庐苑二期、怡溪苑三期共有34户住房保障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等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关于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