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海弟 记者赵岑雨)日前,13名外地工人委托代理人,向瑞昌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2019年,家在河南省的谢某在瑞昌承包了一建设项目,雇佣来自黑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的刘某等13名工人。因工程结算等原因,谢某未能如期拿到工程款,拖欠刘某等13人共15.1万元的劳动报酬。对此,刘某等人分别将谢某告上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瑞昌市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渠道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谢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包建设的工程款因验收结算原因也一直未能到账。为及时兑现工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劳动部门沟通衔接,终于于年前从工程发包方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预拨付了该笔款项。款项到位后,法官立即组织了案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