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6年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和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日期:08-28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州财政局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6年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6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
一、批准调增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9.2亿元、调减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5.3亿元。调整后,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932.45亿元增加至1016.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9.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77亿元)。
二、批准2026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