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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服务国企高质量发展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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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B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黄曦 宋晓蕾 孙青莲 刘玉超 孟颖 蔡诚

  地方国有企业承担着夯实区域财政根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能。宏观上以战略性投资为抓手,引领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中观上立足主责主业,有序释放发展空间,充分赋能民营企业成长;微观上助力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协作共进的良好区域经济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依法妥善审理涉地方国有企业纠纷案件,对守牢国有资产安全底线、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区域经济领域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聚焦统筹引领,

  强化党委政府保障赋能作用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合规发展导向。党委政府立足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局,将地方国企涉诉率等法治核心指标纳入国企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效益指标与法治建设并重,完善国企综合考核机制,切实扭转企业“重发展、轻风控”的经营倾向,引导地方国企树立提质增效、合规经营、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搭建协同联动平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统筹,构建司法、国资、金融、行业主管等多部门协同的地方国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搭建常态化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日常监管风险线索互通渠道。建立半年、年度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由法院定期通报国企涉诉典型案例、共性法律风险及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会商研判风险、协同制定处置举措,构建风险预警、研判处置、闭环整改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国企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夯实司法保障基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党委政府持续强化司法保障,为法院高效妥善审理涉国企纠纷案件提供必要人员、物资保障。常态化开展国企法治赋能工作,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法治宣讲、警示教育等多元形式,面向国企管理层、决策机构及从业人员普及商事、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规范涉企司法工作秩序,杜绝干预案件审判的不当行为,全面提升国企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管理层依法决策、规范履职、廉洁自律。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打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通过精准监管、普惠政策赋能,推动地方国企弱化政策依赖,强化市场思维,全面提升市场研判和快速响应能力,加速向市场化竞争主体转型。完善国企信用体系建设,激活企业内生发展动能,塑造国企合规经营、诚信发展的良好形象,培育一批服务区域战略、支撑地方发展的优质企业。

  聚焦精准监管,

  压实行业主管机构履职责任

  国资监管机构要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提升国资治理效能。完善投资监管制度,聚焦国企投资、担保等关键领域,健全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对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投资实施等环节严格审核、全程跟踪;严格落实投资项目事前备案制度,督促企业提交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从源头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推行数字化穿透监管,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深化国企数字化改革,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复盘一体化监管,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全面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国企及负责人绩效考核体系,适度提高考核权重,倒逼管理层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风险防控成效突出的企业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对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涉诉案件管理,参照《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国企重大涉诉案件报备管理制度,明确案件立案、应诉、办结等关键节点的报备时限和流程,精准掌握涉诉案件规模、风险影响;定期汇总分析典型案件,梳理经营管理短板,排查制度漏洞,精准赋能国企完善治理、规范经营。

  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赋能引导,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加强战略引领与风险预警,结合各行业发展特点和政策导向,聚焦国企主责主业,精准开展行业战略规划指导、业务规范指引和常态化风险预警,为企业精准对接产业政策、把握发展机遇、规避行业风险提供支撑;深化行业动态监管,推行行业“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国企项目评审、运营规范核查,动态监管企业经营行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高风险领域国企管理人员旁听商事纠纷、职务犯罪等典型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引导从业人员严守法律底线、规范履职行为,提升行业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聚焦制度兜底,

  完善国企合规治理制度体系

  明晰权责边界,健全追责免责机制。进一步细化国企投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条款,压实经营管理责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细化完善国企容错免责机制,量化“勤勉尽责”“未谋私利”等适用标准,清晰界定容错免责与违规追责的边界,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有效化解制度适用争议,营造干事创业、合规履职的良好氛围。

  完善解纷机制,推广多元化解模式。研究出台地方国企纠纷调处、诉讼管理专项制度,健全完善诉讼、仲裁、调解联动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引导国企优先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充分发挥非诉解纷方式高效便捷、负面影响小的优势,在妥善化解矛盾的同时,维护国企商业信誉和市场形象。

  细化投资规范,严控经营投资风险。进一步细化地方国企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投资范围、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和负面清单,为国企投资决策、对外担保、项目运营提供清晰制度依据。有效防范盲目投资、违规扩张等行为,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保障国有资产规范运营、保值增值。

  聚焦固本强基,

  推动国企合规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建设,筑牢廉洁发展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国企立足大局,服务区域发展,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警示教育,涵养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和干事氛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运营管控,健全全维度风险防控体系。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培育全员合规内控意识,压实管理层内控主体责任,由企业负责人牵头统筹内控机制建设与落地执行。健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各岗位内控职责,精准排查经营管理中的内控薄弱环节,靶向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常态化梳理研判行业司法典型案例,提炼高频法律风险点,动态修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合同范本、完善授权审批体系,实现业务全流程合规管控。

  加强财务风险监督。建立常态化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对盈利能力、偿债水平、营运效率、成长潜力及流动性等关键指标实行动态监测,准确研判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强化资金管理内控,严把支出审查关,保障资金流动合法合规,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审计团队现状和发展需要,强化审计人员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素养和业务技能,涵盖廉洁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及审计全流程管理等内容,同时保障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强化合同全流程管理,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员工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在符合经营规范的前提下,探索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方式,使员工回报与企业价值增长紧密挂钩。

  三是正视自身地位作用,引导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企应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坚持以公平交易为基础、产业协同为路径、创新共赢为目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带动民营经济释放活力,构建协同发展良好生态。

  以法治固根基、以监管防风险、以改革增活力,持续推动地方国企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治理”转变,从“政策依赖”向“市场驱动”转变。唯此,方能让地方国企这一“压舱石”更加稳固,引领各类经营主体协同共进,共同谱写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黄曦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宋晓蕾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代院长;孙青莲为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玉超为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孟颖为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蔡诚为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