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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昌吉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日期: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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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B版:社会·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王雅琦报道:近日,记者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昌吉州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新缴存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全州所有缴存单位及在职职工。

  本次调整依据昌吉州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25年度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7124元,折算月均工资为9760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2026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280元,较2025年度上调121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7028元,单位及个人各缴存3514元,较2025年度上调30元。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外公布的昌吉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单位及个人各缴存95元。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由各缴存单位统一申报,同步开通线上、线下双向办理渠道。各缴存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线上办理,无需跑腿;确需线下办理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根据工作安排,全州各缴存单位须于8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信息核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