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95亿元
日期:07-07
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马君宜报道:6月30日,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为全州22.15万名缴存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95亿元,人均结息879.46元。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核算科科长马辉介绍,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目前结付利息已自动转入缴存职工账户,昌吉州缴存职工可通过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手机公积金”APP、“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也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