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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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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老奇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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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B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廖冬云报道:近日,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公布首批命名的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新疆4个人民法庭入选,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会上,老奇台人民法庭庭长贾维亮以《情注天山麦海 法护金穗飘香》为题作交流发言,分享了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做法。

  老奇台人民法庭辖区面积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万人,每年受理案件中90%与农业生产相关。近年来,该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培育“金麦穗 好枫景”党建品牌,创新实施支部党建“336”工程,探索形成“土圆仓”多元解纷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边疆特色的基层治理之路。三年来,法庭诉讼案件从440件降至110件,申请执行率仅为11.5%。

  老奇台人民法庭推行“四季调解法”:春季配合市场监管巡查农资,夏季协同农业部门开展无人机飞防提示,秋季保障粮食收购“颗粒归仓”,冬季联合司法所排查矛盾隐患。法官们把田间地头当作办公室,哪里有纠纷,巡回法庭就搬到哪里。在江布拉克高山麦田里,法庭曾在2天内成功化解涉及78户、1600亩土地的流转纠纷。

  依托“土圆仓和事厅”“大棚调解室”等阵地,老奇台人民法庭用一杯暖心茶让当事人说出心里话,指导培育3个品牌调解室,年均化解纠纷800余件。

  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老奇台人民法庭积极作为。去年,辖区唯一一家传统石磨面粉厂因经营不善陷入借贷纠纷,法庭联合农业部门调解,并帮助拓宽销售渠道,当年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50%。针对无人机农药漂移等问题,法庭发出4份司法建议,并在江布拉克5A景区设立巡回法庭,构建“生态+旅游+法治”治理新模式,近三年涉文旅纠纷实现“零诉讼”。

  老奇台人民法庭的探索实践,是昌吉州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域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昌吉州两级法院坚持力量下沉、关口前移,立足基层乡土实际,依托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田间调解、上门释法,紧盯家事邻里、土地流转、涉农纠纷等高频民生矛盾。同时,深度联动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社调解力量,健全基层治理、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先行调解机制,就地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