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州党委批准,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学经请辞政协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常务委员请辞事项提交政协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