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依法推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违规最高罚5万元
日期:05-15
本报讯 通讯员吴杰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辖区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联合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依法督促全州相关备案主体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
根据公告,本次备案主体涵盖昌吉州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主体。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为减轻小微经营主体负担,公告明确了承诺免报情形: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如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从其获取收益,也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方式实施控制或获取收益的情形,可在系统中勾选承诺书后免于备案。
备案主体可登录“新疆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系统”网站,进入“企业登记服务”栏目,选择“受益所有人”进行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系统中勾选承诺书完成免报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强调,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将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对于备案信息不准确且拒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便利经营主体完成备案,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同步发布了《昌吉州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简化版)》等三份操作指引。经营主体如有疑问,可拨打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021-58899966,或向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本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