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高区:办结园区首笔居住权登记
日期:03-23
本报讯 记者刘茜、通讯员魏丹报道:近日,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昌吉国家农高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成功为居民刘先生办理完成园区首笔居住权登记业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在昌吉国家农高区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
“虽然房屋产权不在我名下,但有了这份居住权登记证明,就等于有了法律‘定心丸’,我可以安心在这里养老居住,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拿到证书的刘先生难掩激动。
“我们依托‘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前置材料核验、多表合一集成办理等便民举措,将本次居住权登记全流程办结时长压缩至30分钟。”昌吉国家农高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人何超介绍,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为申请人提供全链条政策解读与规范文书指导,确保权利约定合法明晰、权责界定严谨规范,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彰显了政务服务的温度。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的重要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基本需求。通过依法设定居住权,可将房屋所有权与居住权合理分离,精准保障老年人、生活困难群体等特定对象的居住权益,有效破解养老安居、家庭共同居住等现实难题,让房屋资源实现“物尽其用、权尽其效”,真正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