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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油气核心需求自主保障,实施中长期油气增储上产战略行动,确保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强化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协同,提升国家石油储备规模,建立更加灵活的轮换动用机制,增强天然气储备调节保障能力,完善煤炭储备体系。健全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完善电力应急调度机制和备用电源配置,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统筹加强产品、产能和产地储备,推动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水平。加强能源资源开发国际合作,维护战略通道安全。
第三节 健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长效机制
强化源头防控、预判预警、早期纠正,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加强金融市场、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支持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资本补充,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充实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和其他行业保障基金。强化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保障,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
第四节 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快国家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基础制度,完善互联网内容管理、网络平台治理等法规。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支持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推进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和新技术新应用的网络安全防护。深度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积极拓展国际网络安全合作。
第五十三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品药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提高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治理。完善严格高效的药品监管,深入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高风险产品抽检抽查。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质效,加强上市后临床使用数据监测。落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提升生物数据资源存储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高风险工艺和装备淘汰更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水平。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效,建立各行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扎实开展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第三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体提升减灾预防、抗灾设防、救灾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各类灾害事故损失。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全天候实时监测预警能力。合理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化专业救援队伍结构布局,提高极端条件下救援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和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拨投送机制。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
第五十四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和社会治理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四下基层”,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第二节 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群体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管理。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商圈楼宇和园区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完善激励褒奖机制,发展志愿服务。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和关心关爱。
第三节 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化信访突出矛盾化解。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力度。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
第十五篇 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按照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
第五十五章 着力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
加快军事理论、军队组织形态、军事人员、武器装备和军事治理现代化,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第一节 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
壮大战略威慑力量,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及反制能力建设,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升级改造。统筹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智能化军事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后勤。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紧国防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转化,加快先进武器装备发展。优化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提高军队院校办学育人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方阵。实施军事理论现代化推进工程。深化战略和作战筹划,扎实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加强作战能力体系集成,创新战斗力建设和运用模式,增强军事斗争针对性、主动性、塑造力。
第二节 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
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调整优化联合作战体系。加强和改进战略管理,深化战建备统筹,强化作战需求牵引,创新管理方法手段,提高军事系统运行效能和国防资源使用效益。加强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和重大项目监管,推进军费预算管理改革,改进军事采购制度,完善军队建设统计评估体系,全面落实勤俭建军方针,走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路子。持续深化政治整训,弘扬优良传统,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整肃治理。深入推进军队法治建设,加强法规制度供给和执行监督,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第五十六章 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加强军地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深化跨军地改革,构建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加快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健全前沿科技成果“民参军”绿色通道,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完善装备采购管理体系,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国防战略预制,提高重要目标防护能力。坚持军民一体、平战一体,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力量队伍、重要设施和通用装备共建共享。加强现代边海空防建设,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六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五十七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更好凝聚侨心侨力,发挥宗亲乡亲、祖地文化等纽带作用。
第五十八章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方式,提高立法质量,加快金融、招标投标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支持国际调解院更好发挥作用。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完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篇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推进祖国统一
坚定不移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携手共创民族复兴伟业。
第五十九章 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促进港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港澳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和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建设,加快北部都会区建设。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深化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和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提升中医药大健康、特色金融、高新技术、会展商贸等产业竞争力。支持港澳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第二节 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加强港澳与内地经贸、科技、人文等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和生活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化与内地产学研创新协同。深化粤港澳合作,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合作实现突破,促进港口、机场和轨道交通协同发展,建设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推进港深西部铁路前期工作。深化琴澳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推进澳琴国际教育(大学)城建设,支持澳门高校在横琴延伸办学。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支持港澳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专业服务优势协助企业“走出去”。发挥港澳在中西文明交流互鉴中的重要窗口作用。
第六十章 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主动权,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第一节 推动两岸经济合作
持续出台实施惠及台胞台企的政策措施,引导台胞台企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台企扎根大陆发展,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产业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支持福建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平潭、昆山、东莞等两岸合作重点平台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下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