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日期:03-04
本报讯 记者杨鹤报道:2月27日,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海山,副主任张建彬、李向东、张其军、阿依肯·达尼尔,秘书长苏建国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市场监管局、州民委工作情况报告和局长(主任)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扣州党委目标任务依法履职,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锻造过硬队伍,提升人大干部的干事创业本领,围绕州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聚焦良法善治之需,着力在提高立法质效上实现新突破,扎实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及时把改革发展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凸显昌吉特色。要提升精准监督之效,着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紧扣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群众关切期盼,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法定监督,加强协调联动,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州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夯实代表工作之基,着力在发挥主体作用上激发新活力,深入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十大行动,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持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强化自身建设之本,着力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取得新成效,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三查(察)”活动流程规范和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习实践昌吉基地、昌吉州培训基地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让昌吉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讲得更响、传得更远。
会前还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法制讲座。会议期间,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十大行动”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昌吉州副州长陈明生,州法检两院、州监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