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两地一单位入选第十二批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日期:02-04
本报讯 记者左晓雨、王薇、通讯员王多荣报道:1月29日,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在京召开,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昌吉州木垒县、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命名有效期5年。
木垒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文化、产业、生态资源等转化为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和发展动能。通过打造木垒书院、刘亮程文学馆等文化品牌增强“五个认同”,依托风光和农牧业优势构建“新能源+”模式及农产品加工链,并借助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融合,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奇台县腰站子村持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打造“四十里腰站子”文旅品牌,发展以农事体验为特色的乡村旅游;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以合作社模式做强小麦产业,推动“腰站子”有机面粉等农产品走向全国,实现产值超亿元,带动2000余户群众增收;以党建引领治理,走出了一条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的共同进步的发展之路。
位于阜康市的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有着60余年的发展历史,通过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形式,让各族员工在共学共事共乐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企业深耕主业,升级产业,1400余名员工在生产经营与文化生活中紧密团结,绘就了产业发展与民族团结同频共振的生动画卷。
近年来,昌吉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后2次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有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昌吉州已有12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这些地区和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建经验,以生动实践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昌吉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