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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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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耕耘十三载,只为一座“民心桥”

日期: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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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B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1月28日,王多荣(左一)调研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柳树巷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与社区干部交流。 □本报记者 常谊谊摄

  □本报记者  常谊谊

  1月29日,记者见到昌吉州民族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主任王多荣时,他正伏在办公桌前,专注地核对着电脑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资料。第二天,他就要启程前往北京,接受“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表彰,这也是今年全疆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可他手头的工作一刻也没停下。

  “手头还有些数据需要再核对一下,心里才踏实。”58岁的王多荣笑了笑,眼里带着一丝不苟的专注。就在获知接受表彰喜讯的这几天,他除了细致安排新一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还抽空走访了几户家庭,“越是这个时候,越要记得我们工作的根在哪里。”

  时间回拨至2013年。这一年,国家民委在昌吉州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会,来自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18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接受全国兄弟地州的集体检验。这场“国考”的成功,离不开王多荣和同事们长达两年的埋头苦干。

  “当时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里,没有现成的创建样板。所有标准、路径都得我们自己摸索。”昌吉州民族事务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段永波回忆道,“他带着我们,白天到全州七县市调研情况,晚上回来熬夜写材料、定标准。光是那本《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标准》,前前后后就修改了二十多稿。”

  正是这些“沾着泥土、冒着热气”的广泛调研和探索,为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2014年9月,昌吉州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全国首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第一个捧回这块沉甸甸的“国字头”荣誉。

  站在荣誉光环下,王多荣思考得更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荣誉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发生。

  2015年,在他牵头推动下,昌吉州创新出台规定,对已命名的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三年届满、零基启动”的机制,彻底打破荣誉“终身制”,让所有单位三年后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线”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推动党的民族工作的发展。

  “荣誉不是‘铁饭碗’。今天合格,不代表永远合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常创常新,才有持久生命力。”王多荣的这番话,当年让不少单位感受到了压力,却也真正激活了持续创建的内生动力。这项源于昌吉州的基层创新,后来被国家民委采纳并推广至全国,正式写入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他工作起来有股钉钉子的精神。”昌吉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四级调研员黄兴元很是佩服王多荣的工作劲头,“为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他常说‘生产线在哪里,民族团结工作就要做到哪里’,一家一家企业去走访、去沟通。那几年,他办公室的灯总是亮到很晚。”

  2021年,昌吉州成功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第二次命名,成为全疆少数蝉联此项荣誉的州市。然而,在王多荣办公室内的电脑里,桌面显眼的位置是两个被命名为重点的文件夹:一个里面是全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点位图,另一个是倒排到2027年第三次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州”的工作时间安排表。

  根据国家最新测评指标体系,下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申创工作,将面临更长的培育期和更严格的考核。重任在前,这位民族团结战线上的老兵斗志不减。“第三次创建标准更高了,但我们的底子也更扎实了。”王多荣语气坚定。

  昌吉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刘晓成表示:“王多荣同志是新时代民族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十三年来,他始终扎根一线,把全部身心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从机制创新到攻坚克难,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他获此殊荣,是全州的骄傲,更是对我们继续做好党的民族工作的鞭策。”

  “我们的工作,永远在路上。”王多荣赴京领奖的行程单上,还有一项特殊的计划——向国家民委的同志当面请教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做法,确保昌吉州新一轮创建工作高质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