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孙美凤 通讯员 孟爱学
近日,昌吉州召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昌吉州总工会、自然资源局等5家单位代表依次发言,面向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团报告年度普法履职情况,并接受现场评议打分。这不仅是一场年度工作检验,更是昌吉州推动普法责任制从“软任务”走向“硬约束”的关键一环。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于全民守法,而全民守法的前提在于普法有效。如何让“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近年来,昌吉州以一项制度的持续探索与实践,给出了清晰有力的回答。
制度奠基:从“软要求”到“硬指标”
过去,“谁执法谁普法”虽被反复强调,但在一些单位眼中仍是可松可紧的“软任务”。2023年,随着自治区相关实施办法出台,昌吉州于同年9月同步制定印发《昌吉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普法责任装上了制度的“牙齿”。
《实施意见》构建了评议工作的“四梁八柱”:以压实责任为核心目标,推动普法向管理、服务、用工等环节延伸;以公众参与为鲜明原则,引入社会评议与第三方专家评估,确保结果客观公正;以考评为科学方法,将社会效果评价与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相结合;以问题整改为最终导向,建立“评议—反馈—整改—报告”的完整闭环。自此,普法工作从内部考核升级为公开评议,从“自我评价”转向“社会评价”,为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机制运行:从“一评了之”到长效管理
制度落地,关键在于机制的精细运行。昌吉州逐步构建起一套“线上线下结合、场内场外联动”的立体化评议体系。
评议范围体现“全覆盖”与“抓重点”。评议对象以昌吉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33个成员单位为主体,并逐步扩大评议范围,确保普法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同时,采取“现场+书面”相结合的评议方式,每年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试,其余单位提交书面答卷”,既强化重点督导,又实现了责任全覆盖。
评议主体凸显“多元化”与“专业化”。正如会议所示,评议团汇聚各界代表,确保视角多元、监督有力。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了“社会评议”环节,通过“法治庭州”等平台接受公众监督,让普法成效真正由群众“打分”。
评议内容兼顾“过程”与“实效”。评议不是“一评了之”,而是贯穿全年的动态过程,包括自查自评、公告公示、实地考察、现场评议等多个环节。评议内容则严格对照5大项29个子项的标准,既看“做了没有”,更问“效果如何”,真正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长效管理。
实践深化:从首次探索到闭环管理
2024年,昌吉州首次组织开展履职评议,对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5家单位进行现场评议,28家单位进行书面评议,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5年度的评议会,则标志着这项工作走向深化与成熟。本次被评议的单位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现场汇报,而一个关键细节是:2024年被现场评议的5家单位,已全部按要求提交了针对上年评议意见的书面整改报告。这意味着,“评议—反馈—整改—跟踪”的管理闭环已然成形,有效杜绝了“一评了之”的形式主义,彰显了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在评议现场,各单位分管领导直面评议团,汇报不回避问题,现场点评亦直指要害。从“普法与维权衔接不畅”到“偏远地区普法覆盖存在盲区”,从“新媒体运用不足”到“以案释法深度不够”,一个个具体问题被摆在桌面上。会议提出的“压实责任、聚焦重点、健全机制”三项要求,则为“九五”普法作出了具体指引。
当前,“八五”普法已圆满收官,“九五”普法正稳步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正式施行,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更高层级的法治保障。昌吉州的履职评议实践,正是对顶层设计的积极响应与积极探索。
从一场年度会议到一个完整闭环,从一项制度设计到一套运行机制,昌吉州“谁执法谁普法”评议体系已然成形。这里的普法工作,正从周期性的“述职考评”,转向常态化的“责任治理”。当“谁执法谁普法”真正成为每个责任主体的行动自觉时,法治的精神便能在执法与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自然流淌,成为这片土地迈向未来最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