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高新区出台产业发展配套政策
日期:01-13
本报讯 通讯员宋华敏报道:近日,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台《支持产业发展若干配套政策》,聚焦主导产业培育与创新驱动发展,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从多维度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明确,支持范围覆盖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聚焦自治区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及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精准对接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建、绿色转型等核心需求。
政策核心支持举措涵盖六大方向:一是强化技术创新赋能,对获批自治区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的企业,按自治区奖补资金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5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按对应层级奖补1:1配套;四是推动绿色发展,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五是助力数字化转型,获国家级智能工厂等称号的企业可享受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六是鼓励设备更新与技改,相关项目获自治区资金支持的,按对应比例配套,单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同一企业或项目多项奖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