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日期:01-12
本报讯 通讯员胡伟杰、谷雅萍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玛纳斯县荣登榜单。这一国家级荣誉,标志着玛纳斯县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阶段,也见证了全县坚守生态初心、践行绿色发展的坚实足迹。
1月10日,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天鹅缘景区内游人如织,600多只大天鹅在水面上悠然游弋、觅食嬉戏。游客纷纷驻足拍摄,记录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人画面。“今天专门来看天鹅,数量很多,这样的景象特别美。”游客李爱香感慨道。
近年来,玛纳斯县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领域,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现三年连续提升,2022年至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至88.25%,重污染天数减少至8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29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玛纳斯河、塔西河等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任务圆满完成。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推广使用0.012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52.8万亩,残膜回收率达85.21%;秸秆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累计回收秸秆106万亩、51.56万吨,饲料化、肥料化比例分别为47.48%和52.52%,综合利用率达98.94%。基本农田土壤未检出重金属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分党组副书记、局长洪卫新表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我们既是肯定,更是责任。我们将继续从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和环境监管执法,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持之以恒、务实奋进,以更高标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开创玛纳斯县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