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荷苒·马汗报道:近日,昌吉市民苗先生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而无故卷入民事诉讼、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一事,经《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持续关注,现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昌吉市人民法院已完成调查处理,苗先生被冻结的账户已全部解冻。
此前,苗先生向《昌广行风热线》反映,其于2025年12月10日使用微信支付时发现账户被冻结,查询后得知自己竟成为一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且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苗先生回忆称,他曾于2024年9月在托克逊县丢失身份证,随后补办,因此他怀疑身份信息遭他人冒用。起初,他向昌吉市人民法院说明情况时,曾被告知被告身份信息由原告提供,案件已判决生效。
《昌广行风热线》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昌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展开核查。经过详细调查,该案实际被告为与苗先生姓名仅一字之差的“苗甲”,案件系因房屋维修纠纷引发。调查发现,原告起诉时虽填写了苗先生的姓名与身份证号,但所留联系方式实为苗甲。法院在开庭前通过该联系方式与苗甲取得联络,并通过微信核对了诉状上的个人信息;苗甲当时已知信息有误,却仍予以确认。由于苗甲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和判决。
昌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贾怀勇表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身份的确认,主要依据原告提交并经双方认可的信息。此案中原告提供的信息与苗甲确认的内容一致,法院在程序上并无不当。但他同时指出,此事对法院工作是一次警示,今后将对缺席审理案件及当事人提出的身份异议等情况予以更多关注,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苗先生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封,法院已出具法律文书,证明其与该案无关。针对因此事耗费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损失,苗先生正着手通过法律途径向冒用其身份的苗甲追责。依照相关法律,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乃至刑事犯罪;即便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拘留。
温馨提示:
身份证遗失或被盗,如何避免被冒用登记?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普及,冒用他人身份的现象有所减少,但个人信息保护仍不容忽视。作为第一责任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加强信息防护。一旦遗失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应立即挂失并报案。若发现身份被冒用于工商登记或其他事项,请务必第一时间保存相关凭证,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涤除记录,以最大程度降低损失,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