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水利局获评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
日期:01-05
本报讯 记者王薇、通讯员张继腾报道: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昌吉州水利局凭借在农村水利建设、管护及服务保障等领域的突出实绩,被授予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旨在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树立先进标杆、推广经验做法,助推全区农村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昌吉州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聚焦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痛点难点,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交出了亮眼答卷。
三年来,全州水利累计投入95.15亿元,2025年完成投资54.94亿元,有序实施了“节水、蓄水、调水”等系列项目216个,新增蓄水库容7232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6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7;在农村供水领域,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29个供水保障及维养项目,惠及群众51.7万人,当前全州自来水普及率达99.9%、供水保证率达98.16%,稳稳筑牢群众饮水安全防线。
与此同时,州水利局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配套制度,健全“四管控、双预警”监管机制并搭建信息化调度平台,实现水资源动态精准管控;明晰水利工程产权与管护责任,构建“建、管、用”一体化长效格局,同步推行分类水价政策,有效助力节水型农业发展。
“此次获得先进集体既是鼓励,又是鞭策。”昌吉州水利局党组书记王廷表示,昌吉州水利系统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主动扛起“在新疆高质量发展中挑大梁”的水利担当,持续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利保障能力和服务质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州,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提供坚实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