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曹娟
“十四五”时期,昌吉州坚持把依法治州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书写了高质量法治护航的精彩篇章。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法治建设统筹格局持续巩固
昌吉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责任、学法、述法、督察”四轮驱动,系统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构建起“履职—监督—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推动法治实践与问题整改深度融合。一是以责任落实为牵引,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并实施昌吉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307项,绘制清晰的法治建设“施工图”;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累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56项;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难点,接续出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昌吉十六条、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系列举措,建立“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机制,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二是以学法常态化为基础,厚植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常委会带头领学、常务会轮值讲法、司法部门剖析点评、主要领导部署推进”常态化学法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州党委常委会学法讲法20余场次,州政府常务会议以案释法近40场次。三是以述法检视为导向,创新多维述法模式。积极建立健全述法机制、探索创新述法形式、打通述法重点环节,构建纵向覆盖州、县(市)、乡镇(街道)至村(社区),横向贯通行业部门与国有企业的述法主体网络;打造“书面、会议、媒体、直播、问政”五种载体相结合,“调研、点评、问政、质询、解惑”五环紧扣的“655+多维”述法模式,实现“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推动述法人数从392人增长至1619人,增长4.13倍,推动述法工作从“述没述”向效果“好不好”转变。四是以督察整改为抓手,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创新“巡察+法治督察”“互联网+”等法治督察模式,探索建立人大“执法检查+法治督察”、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形成“全链条”监督体系。“十四五”期间,州、县(市)累计开展法治督察39次,发现解决具体问题533个。
聚焦立法精准供给
特色良法善治基础不断夯实
昌吉州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制定出台立法条例、立法论证办法、立法协商办法等制度规范,强化人大与政府的协作,运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四前四方”会商等工作机制,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聘请24名立法专家并实行动态管理,更好地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高质量精准立法,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实践。聚焦高质量发展,颁布促进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条例、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等;聚焦高效能治理,颁布平安建设促进条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等;聚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颁布全疆首部政府规章依法行政办法;聚焦高品质生活,制定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居民燃气安全管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十四五”期间,累计颁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0部,全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6部、政府规章3部,立法数量稳居全疆首位。三是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立法为民,畅通立法民意收集网络,设立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84个立法信息联络站、570名信息采集员,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民意征集网络,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智民意。率先对8件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立法后评估,破解地方性法规实施难问题。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昌吉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突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府院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包容审慎”监管、“扫码入企”、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做法得到广泛推广,成功承办自治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玛上办”等三项典型做法成功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典型经验”。一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刚性落实。率先设立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创新党政群团法律顾问统一选聘模式,实现州县乡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合法性审查成为决策必经环节,源头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增强。“十四五”期间,累计审核各类文件、合同750余件,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中心任务,累计清理各类文件125件。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率先制定“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行“首违不罚”“最多查一次”等柔性执法措施,累计依法减免罚款超1200万元。创新建立“赋权协议”“指导帮扶期”“绑定考核”等制度,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化”建设,下沉执法编制140个,配备执法人员779人。州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干部25名、州直部门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71名,明确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8个,设立州级行政复议中心1个、县(市)级行政复议接待窗口11个,统一规范的行政复议体制已基本建成。建立全疆首个地州级智慧化行政复议听证室,健全完善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访导入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立“全程调解、多维释法、类案复盘、案外促治”四案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近1300件,经行政复议后,有85%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动能强劲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和根本保障。昌吉州坚持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强化制度供给与制度执行,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一是推动“无事不扰”精准执法。在全疆创新建立“扫码入企”监管平台,探索“综合查一次”改革,构建“一码统筹、数据赋能、阳光执法”的智慧监管体系,3112家中大型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一企一码”;按风险等级实施“红黄绿”三色码分类管理,121项高频执法检查事项整合为25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多头、重复执法检查预计下降50%,真正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监管“无处不在”。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建成全疆首个政务大模型,整合州长信箱、人民网留言板等九大平台,上线“吉小保”等智能服务应用,集中公布办事指南10000余项,全州80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9.4%。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行“办证即营业”“拿地即开工”等服务方式,将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3个、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聚焦民生与企业需求,实现生育、入学等13个高频事项“一次办”,大幅提升办事效率。三是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百所联商会·百所进千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法治体检+上门诊疗”模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累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870余件。成立全疆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破产整合、资产盘活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已成功盘活资产10.7亿元、清理债务27.6亿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筑牢压实平安法治根基
昌吉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平安昌吉根基更加坚实。一是普法宣传创新升级,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构建普法“十大机制”,实施“六大工程”,打造“立体式”课堂,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1.5万余场次,覆盖170余万人,普及率超过85%,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大幅提升。积极培育普法吉祥物“普普”法治文化品牌,推出35类100余万件文创产品;推广“云普法+”模式,建立新媒体普法平台150个。在全疆率先开通“昌吉普法”抖音号,推出多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总浏览量破亿。加强“三微”作品创作,微视频《老贾来了》《土圆仓的那些事儿》等获国家、自治区表彰,改编真实案例拍摄微电影《无法接通的青春》《断指》,引导群众理性捍卫自身权益。启动“十百千万”普法润民项目,高标准建设庭州生态绿谷法治文化带、车师古道法治文化带、天山天池法治文化景区等十个法治文化阵地。实施“一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程,累计培养4300余名“法律明白人”,使其成为基层矛盾化解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枫桥庭州”调解品牌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面实施“四所一庭(室)一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打造120个地域特色个人调解室,其中包括“盖碗茶”“杨文仁”“闽昌茶文化”等。全州发展人民调解员3746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281名,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形成“法治+共治”协同格局。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化解,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昌吉州被创建为国家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地州。“十四五”期间,全州成功调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案件8.34万件,成功率达99%,涉及金额超24.5亿元,近80%的案件实质性化解在基层。三是司法所建设全面规范,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司法部司法所协理员制度试点全面落地,全面理顺81个司法所以县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配齐专职人员344名,所均达到150平方米4.2人,规范化建设率100%。为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能力,统一配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资料汇编、民法典、常用法律法规口袋书等工具书,连续4年将协理员纳入各级干部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集中+自主”研学、“线上+线下”送学等方式开展岗前、岗位和年度培训,通过定期到县(市)综治中心跟岗实训700余人次,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轮训100余场次。
厚植法治社会根基
全民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昌吉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第一标准,推动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一是实事惠民,法治为民见成效。连续4年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州、县(市)累计推动“一站式”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司法救助送温情、普法润民、农产品执法监管、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等实事项目238个,惠及百万余名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二是智慧赋能,司法服务提质效。积极推动“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广在线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高效运行,司法透明度持续提升。创新“枫桥式人民法庭”机制,就近高效化解基层纠纷13000余件,昌吉市人民法院三工法庭“重心前移 推动多元共治 助力边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相关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三是体系贯通,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620个,基本形成全面覆盖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全疆首个集法律服务要素集约化、专业化、智慧化于一体的昌吉法务区,推进“法务+政务”深度融合,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嵌入“吉速办”网络平台,构建法务与政务融合服务新模式。“十四五”以来,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3000余件,司法鉴定6500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接听群众法律咨询3.5万余人次,服务时长超3000小时,法治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五载耕耘,法治昌吉根基夯实,步履坚定;展望新征程,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更需砥砺前行。昌吉州必将始终秉持法治精神,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成为人民群众可依赖的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