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米桃乐、通讯员吕振江报道:今年以来,昌吉市坚持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为关键抓手,持续织密扎牢养老保障网络,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养老的安全感与获得感,助力广大居民实现更有底气、更具质感的晚年生活。这一政策的落地与深化,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完善,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的具体实践,充分彰显了政府与集体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
11月12日,初冬的寒意渐浓,但昌吉市二六工镇便民服务中心内却暖意融融,前来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的村民络绎不绝。窗口前,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内容、补助标准及申领流程,村民或认真聆听,或互相交流,气氛热烈而有序。
“我今年选择了5500元的最高缴费档次,不仅享受到政府320元的补贴,还获得了村集体100元的补助。工作人员仔细给我算了一笔长远账,将来每月预计可以领取800多元的养老金。这个政策确实暖心,让我们老百姓对养老更有信心、更有保障!”二六工镇十二份村村民王萍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欣慰地分享着她的感受。这份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正是昌吉市推动集体补助政策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
据二六工镇社保经办人员德力娜尔·合孜尔别克介绍,目前该镇所辖6个村已全部建立起养老补助资助机制,当年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民均可享受村集体给予的相应补助。各村通过召开村民委员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共同民主制定补助方案,明确补助对象、具体标准和发放流程,确保资金使用与发放全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充分体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决的基层治理原则。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采取“政府引导、个人缴费为基础、集体补助为补充”的协同推进模式,是昌吉市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三方联动的多元筹资机制,不仅拓宽了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渠道,也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
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指引,昌吉市进一步明确,集体补助仅限于当年正常缴费人员享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村(社区)通过村民大会或居民大会民主协商确定,且集体补助不作为个人应缴部分的替代,而是在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基础上的额外增益。政策还特别鼓励各村建立“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即补助金额与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相挂钩,缴费档次越高,获得的集体补助也相应提高,以此有效激发群众多缴费、长缴费的积极性,强化“早参保、多积累”的养老储备意识。
昌吉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科科长冀晨表示,目前全市已有3个村顺利完成集体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近600位村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成功注入了首批集体补助资金,切实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此外,还有4个村正在积极推进补助方案制定与资金筹措等具体工作,政策覆盖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未来,昌吉市社会保险中心将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与参与感,积极争取将更多村集体纳入补助范围,推动集体补助机制从“点上开花”到“面上结果”,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养老保障的温暖阳光洒遍城乡每一个角落,照亮更多居民的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