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周静静
10月28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托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恶意拖欠14.6万元借款拒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此案通过对有钱不还行为的刑事追责,展现了法院以拒执罪为抓手破解“执行难”的司法实践,彰显了司法权威。
2016年初,托某因要买羊,向朋友石某借款14.6万元,承诺到年底归还。借款到期后,托某以羊死伤严重没挣上钱为由拖延还款时间。石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18年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5月19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判决托某偿还石某借款本金14.6万元。因托某未履行判决内容,2018年6月25日,石某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23日,因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案终结执行。
今年6月21日,石某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经查,托某隐瞒其在呼图壁县某小区有一套房屋,他于2025年4月17日将该房屋赠与大儿子阿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6天后,该房屋以30.5万元出售。售房款被托某用于支付各项生活开支及车贷。
“有钱不还绝非民事纠纷,而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承办此案的执行员巴里恒·别克热合木表示,托某的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立即启动“线索核查—证据固定—移送追责”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调取房屋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凭证等材料,清晰锁定了托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关键证据。
今年7月,法院依法将托某涉嫌拒执罪的线索及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抓获。托某起初矢口否认有还款能力,直至民警出示其售房款流向、网络消费记录等证据,他才承认房款被挥霍的事实。
鉴于托某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已造成恶劣影响,今年10月17日,呼图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在线索发现与证据固定环节,法院依托执行信息化系统,既核查房产、存款等显性财产,又深入挖掘房屋交易、第三方支付流水等隐性线索。在追责程序衔接环节,法院严格遵循“移送侦查—检察公诉—法院审判”的法定流程,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办案合力。
在强化执行手段的同时,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还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此次庭审特意邀请了人大代表、部分企业代表、被执行人等参与旁听,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直观展现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躲着不还钱会坐牢,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被执行人马玉贤表示。
承办此案的法官阿里哈努尔表示,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强制力,并非一纸空文。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通过转移财产、隐瞒收入等方式逃避执行,殊不知此类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从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司法拘留,再到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套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切勿抱有“躲得过”“拖得掉”的幻想,任何试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颜廷佐表示,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查控机制,对拒执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执行,筑牢社会信用的法治根基。